丹东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通告文件解读-yb体育官方
导语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于2024年2月5日起正式实施,现就《通告》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文件解读
2024年2月4日,丹东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于2024年2月5日起正式实施,现就《通告》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监管工作,科学平衡公共安全、满足群众燃放需求之间的关系,在满足广大市民燃放需求,营造欢乐祥和节日氛围的同时,有效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丹东市人民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通告》
二、政策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进行制定。
三、目的意义
我市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及时间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保在满足广大市民燃放需求,营造欢乐祥和节日氛围的同时,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减少大气和噪音污染,坚决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在最大程度上保障社会面平安稳定及公民人身、财产不受损害。
四、核心举措
对限制燃放的区域和时间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对禁止燃放地域进行了强调。
五、适用对象
适用丹东市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
六、执行标准
《通告》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限制燃放区域。包括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实行街道管理的区域 (不含振兴区江海街道、振安区太平湾街道)及振兴区浪头镇部分已实行城市化管理的社区。
第二部分明确了限制燃放时间。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零时至农历正月十六二十四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三部分明确了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的地点。
第四部分提出了其他具体要求。包括重污染天气期间禁放、大型焰火燃放要求、违规行为处罚内容和依据、单位和公民权利等内容。
七、注意事项
新的限制燃放区域和限制燃放时间划定,严格遵守《通告》内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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